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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精品BSP:服务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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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8-22 17:26:41 天气状况: 今天是:2008年12月2日 星期二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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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博客"实在是太火了,不知道的人听起来还对我说“你太厉害了,什么时候阴着就成了成了博客了,怎么,帮我把丢的QQ找回来……”听的我是……哎,说白了,一个草根,怎么能跟黑客相比啊,就算是黑客,人家也有自己的职业道德啊,我们博客也就是在网上耍耍嘴皮子而已,何况我才了解“博客”不久。 虽然说接触的是晚了点,不过因为毕业论文的关系,我是“狠狠”研究了一翻,还去参加了老什子的“全球首届博客节”,收获还是有的。按我个人观点看来,博客未来毕将有一番大作为,不过那时的博客将不会再叫博客了,至于叫什么,我不神仙,无法预测。 博客要发展,与BSP(博客服务托管商)如何运营是有密切联系的,我把自己这些天来总结所得写出来,大家也多提意见。 首先就谈博客的霸王条款问题,我以某一BSP的几条注册条款为例来说。服务条款改为: 1.您在本网站发表的原创作品,包括文章,照片,图形自主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本网站只作为所有权转让的中介平台,对侵权不负责任。为了展示、散布及推广张贴前述内容之特定服务目的,需要将前述内容进行复制、修订、改写、编辑、发布、翻译、分发、出版、发行、执行和展示,可通过本网站与用户取得联系,保证所有权的转移,网站保留收取中介费用,同时,同等条件下本网站保留优先使用权利。 2 本站有权在必要时,暂时或永久地修改或终止本服务(或任何一部分),并会提前一周给用户发出通知。本站对本服务的修改或终止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站有权基于合法理由,终止用户的帐号、密码或使用本服务,或删除、转移用户存储、发布在本服务的内容,采取上述行为均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并且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接到通知后由于带来的损失本网站不再负责。3本站有权在必要时,暂时或永久收回、修改或终止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通过本网站注册的二级域名和使用空间等资源,并提前三个工作日给以通知。 欢迎大家到我的博客上来共同讨论。http://wangxiaohui.blog.bokee.ne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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